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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和第七

2014-05-27 21:44:52

  问曰∶凡合和汤药,治诸草石虫兽,用水升数消杀之法则云何?答曰∶凡草有根、茎、枝、叶、皮、骨、花、实,诸虫有毛、翅、皮、甲、头、足、尾、骨之属,有须烧炼炮炙,生熟有定,一如后法。顺方者福,逆之者殃。或须皮去肉,或去皮须肉,或须根茎,或须花实。根据方炼治,极令净洁,然后升合称两,勿令参差,药有相生相杀,气力有强有弱,君臣相理,佐使相持,若不广通诸经,则不知有好有恶。或医自以意加减,不根据方分,使诸草石强弱相欺,入人腹中不能治病,更加斗争,草石相反,使人迷乱,力甚刀剑。若调和得所,虽未能治病,犹得安利五脏,于病无所增剧。例曰∶诸经方用药,所有熬炼节度,皆脚注之。

  今方则不然,于此篇具条之,更不烦方下别注也。

  凡药治择熬炮讫,然后称之以充用,不得生称。

  凡用石药及玉,皆碎如米粒,绵裹纳汤酒中。

  凡钟乳等诸石,以玉槌水研,三日三夜,漂炼务令极细。

  凡银屑,以水银和成泥。

  凡 石、赤泥团之,入火半日,乃熟可用,仍不得过之。不炼,生入药,使人破心肝。

  凡朴硝、矾石,烧令汁尽,乃入丸散。芒硝、朴硝,皆绞汤讫,纳汁中,更上火两三沸,烊尽。

  凡汤中用丹砂、雄黄者,熟末如粉,临服纳汤中,搅令调和服之。

  凡汤中用完物,皆擘破,干枣、栀子之类是也。用细核物,亦打碎,山茱萸、五味子、蕤核、决明子之类是也。细花子物,正尔完用之,旋复花、菊花、地肤子、葵子之类是也。

  米麦豆辈,亦完用之。

  凡橘皮、吴茱萸、菽等,入汤不 咀。

  凡诸果实仁,皆去尖及双仁者,汤揉挞去皮,仍切之。用栀子者去皮,用蒲黄者汤成下。

  凡麦门冬、生姜入汤,皆切。三捣三绞,取汁,汤成去滓下之,煮五六沸,根据如升数,不可共药煮之。一法薄切用。

  凡麦门冬,皆微润,抽去心。

  凡麻黄,去节,先别煮两三沸,掠去沫,更益水如本数,乃纳余药,不尔令人烦。寸斩之,小草、瞿麦五分斩之,细辛、白前三分斩之,膏中细锉也。

  凡牛膝、石斛等,入汤酒拍碎用之。石斛入丸散者,先以砧槌极打令碎,乃入臼,不尔捣不熟,入酒亦然。

  凡桂、浓朴、杜仲、秦皮、木兰辈,皆削去上虚软甲错,取里有味者称之。茯苓、猪苓削去黑皮,牡丹、巴戟天、远志、野葛等皆捶破去心,紫菀洗去土,曝干乃称之。薤白、葱白,除青令尽。莽草、石南、茵芋、泽兰剔取叶及嫩茎,去大枝。鬼臼、黄连皆除根毛。石苇拭去毛。辛夷去毛及心。蜀椒去闭口者及目。用大枣、乌梅皆去核。用鬼。

  凡茯苓、芍药,补药须白者,泻药须赤者。

  凡菟丝子,暖汤淘汰去沙土,干漉,暖酒渍,经一宿,漉出,曝微白捣之。不尽者更以酒渍,经三五日乃出,更晒,微干捣之,须臾悉尽,极易碎。

  凡用甘草、浓朴、枳实、石南、茵芋、藜芦、皂荚之类皆炙之。而枳实去穣,藜芦去头,皂荚去皮子。

  凡用椒实,微熬令汗出,则有势力。

  凡汤丸散,用天雄、附子、乌头、乌喙、侧子,皆 灰炮,令微拆,削去黑皮乃称之。

  惟姜附汤及膏酒中生用,亦削去皮乃称之,直理破作七八片。

  凡半夏,热汤洗去上滑,一云十洗四破,乃称之,以入汤。若膏酒丸散皆 灰炮之。

  凡巴豆去皮心膜,熬令紫色。桃仁、杏仁、葶苈、胡麻,诸有脂膏药,皆熬黄黑,别捣,令如膏,指 视泯泯尔,乃以向成散,稍稍下臼中,合研捣,令消散,乃复都以轻绢 之,须尽,又纳臼中,根据法捣数百杵也。汤膏中虽有生用者,并捣破。

  凡用麦 、曲末、大豆黄卷、泽兰、芜荑皆微炒。干漆炒,令烟断。用乌梅入丸散者熬之。用熟艾者先炒细擘,合诸药捣,令细散,不可筛者,纳散中和之。

  凡用诸毛羽齿牙蹄甲龟鳖鲮鲤等甲皮肉骨角筋鹿茸等皆炙之,蛇蜕皮微炙。

  凡用斑蝥等诸虫,皆去足翅,微熬,用桑螵蛸中破炙之,牡蛎熬,令黄色,僵蚕、蜂房微炒之。

  凡汤中用麝香、犀角、鹿角、羚羊角、牛黄、须末如粉,临服纳汤中搅,令调和服之。

  凡丸散用胶,先炙,使通体沸起燥,乃可捣,有不沸处更炙之。断下汤直尔用之,勿炙。诸汤中用阿胶,皆绞汤毕,纳汁中更上火两三沸,令烊。

  凡用蜜,先火煎,掠去沫,令色微黄,则丸经久不坏,掠之多少,随蜜精粗,遂至大稠,于丸弥佳。

  凡丸中用蜡,烊投少蜜中,搅调以和药。

  凡汤中用饴糖。皆汤成下,诸汤用酒者,皆临熟下之。

  凡药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汤者、宜酒渍者、宜膏煎者,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不入汤酒者,并随药性,不得违之。其不宜汤酒者列之如下∶

  朱砂(熟入汤) 雌黄 云母 阳起石(入酒) 矾石(入酒) 硫黄(入酒) 钟乳(入酒) 孔公孽(入酒) 石(入酒) 银屑 白垩 铜镜鼻 胡粉 铅丹 卤咸(入酒) 锻石(入酒)藜灰

  上石类一十七种。

  野葛 野狼毒 毒公 鬼臼 莽草 蒴 (入酒) 巴豆 踯躅(入酒) 皂荚(入酒)菌葳(入酒) 薇衔(入酒) 白芨 牡蒙 飞廉 蛇衔 占斯 辛夷 石南(入酒) 楝实 虎杖 (入酒 单渍) 虎掌 蓄根 羊桃(入酒) 麻勃 苦瓠 瓜蒂 陟厘 野狼跋子(入酒) 云实 槐子 (入酒) 地肤子 蛇床子(入酒) 青葙子 茺蔚子 王不留行 菥 子 菟丝子(入酒)

  上草木之类四十八种。

  蜂子 蜜蜡 白马茎 狗阴 雀卵 鸡子 雄鹊 伏翼 鼠妇 樗鸡 萤火 KT 僵蚕 蜈蚣 蜥蜴 斑蝥 芫青 亭长 蛇胆 虻虫 蜚蠊 蝼蛄 马刀 赭魁 虾蟆 皮生鼠 生龟(入酒) 蜗牛 诸鸟兽(入酒) 虫鱼膏 骨髓 胆血 屎溺

  上虫兽之类二十九种

  古秤唯有铢两而无分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此则神农之秤也。吴人以二两为一两,隋人以三两为一两,今根据四分为一两称为定。方家凡云等分者,皆是丸散,随病轻重,所须多少,无定铢两,三种五种,皆悉分两同等耳。

  凡丸散云若干分两者,是品诸药宜多宜少之分两,非必止于若干之分两也。假令日服三方寸匕,须瘥止,是三五两药耳。凡散药有云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准如桐子大也。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取不落为度。钱匕者,以大钱上全抄之。若云半钱匕者,则是一钱抄取一边尔,并用五铢钱也。钱五匕者,今五铢钱边五字者以抄之,亦令不落为度。一撮者,四刀圭也,十撮为一勺,两勺为一合。以药升分之者,谓药有虚实轻重不得用斤两,则以升平之。药升方作上径一寸,下径六分,深八分,纳散药,勿按抑之,正尔微动令平调耳。今人分药不复用此。

  凡丸药,有云如细麻大者,即胡麻也。不必扁扁,但令较略大小相称尔。如黍粟者亦然。

  以十六黍为一大豆也。如麻子者,即今大麻子,准三细麻也。如胡豆者,今青斑豆也,以二大麻子准之。如小豆者,今赤小豆也,粒有大小,以三大麻子准之。如大豆者,以二小豆准之。如梧桐子者,以二大豆准之。一方寸匕散,以蜜和得如梧桐子十丸为定。如弹丸及鸡子黄者,以十梧桐子准之。

  凡方云巴豆若干枚者,粒有大小,当先去心皮乃称之,以一分准十六枚。附子、乌头若干枚者,去皮毕,以半两准一枚。枳实若干枚者,去穣毕,以一分准二枚。橘皮一分准三枚。

  枣有大小,以三枚准一两。云干姜一累者,以半两为正(《本草》云一两为正)。凡方云一升者,洗毕,称五两为正。椒一升,三两为正。吴茱萸一升,五两为正。菟丝子一升,九两为正。 子一升,四两为正。蛇床子一升,三两半为正。地肤子一升,四两为正。此其不同也。云某子一升者,其子各有虚实轻重不可通以称准,皆取平升为正。

  凡方云桂一尺者,削去皮毕,重半两为正。甘草一尺者,重二两为正。云某草一束者,重三两为正。一把者,重二两为正。

  凡云蜜一斤者,有七合。猪膏一斤者,一升二合。

  凡汤酒膏药,旧方皆云 咀者,谓称毕,捣之如大豆。又使吹去细末,此于事殊不允当。药有易碎难碎,多末少末,称两则不复均平,今皆细切之较略,令如 咀者,乃得无末而片粒调和也。凡云末之者谓捣筛如法也。

  凡丸散,先细切曝燥乃捣之,有各捣者,有合捣者,并随方所言。其润湿药如天门冬、干地黄辈,皆先切曝干,独捣,令偏碎,更出细擘,曝干。若值阴雨,可微火烘之,既燥小停冷乃捣之。

  凡湿药,燥皆大耗,当先增分两,须得屑乃称之为正。其汤酒中不须如凡筛丸药,用重密绢,令细,于蜜丸即易熟。若筛散草药,用轻疏绢,于酒中服即不泥。其石药亦用细绢筛,令如丸药者。

  凡筛丸散药毕,皆更合于臼中,以杵捣之数百过,视其色理和同为佳。

  凡煮汤,当取井华水,极令净洁,升斗分量勿使多少,煮之调和,候火用心,一如炼法。

  凡煮汤,用微火,令小沸,其水数根据方多少,大略二十两药用水一斗,煮取四升,以此为率。皆绞去滓而后酌量也。然则利汤欲生,少水而多取汁者,为病须快利,是以少水而多取汁。补汤欲熟,多水而少取汁者,为病须补益,是以多水而少取汁,好详视之,不得令水多少。汤熟,用新布,两人以尺木绞之,澄去 浊。分再服、三服者,第二、第三服以纸覆,令密,勿令泄气。欲服,以铜器于热汤上暖之,勿令器中有水气。

  凡渍药酒,皆须切细,生绢袋盛之,乃入酒密封。随寒暑日数,视其浓烈,便可漉出,不必待至酒尽也。滓可曝燥,微捣,更渍饮之,亦可散服。

  凡建中、肾沥诸补汤滓,合两剂加水煮竭,饮之亦敌一剂新药。贫人当根据此用。皆应先曝令燥也。

  凡合膏,先以苦酒渍,令淹浃,不用多汁,密覆勿泄。云 时者,周时也。从今旦至明旦,亦有止一宿。煮膏当三上三下,以泄其药势,令药味得出,上之使匝匝沸,乃下之,取沸静,良久乃止。宁欲小生,其中有薤白者,以两头微焦黄为候,有白芷、附子者,亦令小黄色为度。猪肪皆勿令经水,腊月者弥佳。绞膏亦以新布绞之。若是可服之膏,膏滓亦堪酒煮饮之。可摩之膏,膏滓则宜以敷病上,此盖欲兼尽其药力故也。

  凡膏中有雄黄、朱砂辈,皆别捣细研如面,须绞膏毕乃投中,以物疾搅至于凝强,勿使沉聚在下不调也。有水银者,于凝膏中研,令消散,胡粉亦尔。

  凡捣药法,烧香洒扫净洁,不得杂语喧呼,当使童子捣之,务令细熟,杵数可至千万,杵过多为佳。

  凡合肾气薯蓣及诸大补五石大麝香丸、金牙散、大酒煎膏等,合时煎时,并勿令妇人、小儿、产母、丧孝、痼疾,六根不具足人及鸡犬六畜等见之,大忌,切宜慎之。其续命汤、麻黄等诸小汤不在禁忌之限。比来田野下里家因市得药,随便市上雇人捣合,非止诸不如法。至于石斛、菟丝子等难捣之药,费人功力,赁作捣者隐主悉盗弃之。又为尘埃秽气入药中,罗筛粗恶随风飘扬,众口尝之,众鼻嗅之,药之精气,一切都尽,与朽木不殊。又复服饵,不能尽如法,服尽之后,反加虚损,遂谤医者,处方不效,夫如此者,非医之咎,自缘发意甚误,宜熟思之。

上一章
目录
《备急千金要方》序
卷一 诸论
论大医习业第一
论大医精诚第二
论治病略例第三
论诊候第四
议处方第五
论用药第六
论合和第七
论服饵第八
论药藏第九
卷二 妇人方上
求子第一
妊娠恶阻第二
养胎第三
妊娠诸病第四
第一 胎动及数堕胎
第二 漏胞
第三 子烦
第四 心腹腰痛及胀满方
第五 伤寒
第六 疟病
第七 下血
第八 小便病
第九 下痢
第十 水肿
产难第五
子死腹中第六
逆生第七
胞胎不出第八
下乳第九
卷三 妇人方中(凡八类)
虚损第十
虚烦第十一
中风第十二
心腹痛第十三
恶露第十四
下痢第十五
淋渴第十六
杂治第十七
卷四 妇人方下(凡四类)
补益第十八
月水不通第十九
赤白带下崩中漏下第二十
月经不调第二十一
卷五上 少小婴孺方上(凡五类)
序例第一
初生出腹第二
惊痫第三
客忤第四
伤寒第五
卷五下 少小婴孺方下(凡四类)
咳嗽第六
癖结胀满第七
痈疽瘰第八
小儿杂病第九
卷六 七窍病
目病第一
鼻病第二
口病第三
舌病第四
唇病第五
齿病第六
喉病第七
耳疾第八
面药第九
卷七 风毒香港脚方(凡五类)
论风毒状第一
汤液第二
诸散第三
酒醴第四
诸膏第五
卷八 治诸风方(凡八类)
论杂风状第一
诸风第二
贼风第三
偏风第四
风痱第五
风懿第六
角弓反张第七
风痹第八
卷九 伤寒方上(凡九类)
伤寒例第一
辟温第二
伤寒膏第三
发汗散第四
发汗汤第五
发汗丸第六
宜吐第七
宜下第八
发汗吐下后第九
卷十 伤寒方下(凡七类)
伤寒杂治第十
劳复第十一
百合第十二
伤寒不发汗变成狐惑第十三
伤寒发黄第十四
温疟第十五
诊溪毒证第十六
卷十一 肝脏
肝脏脉论第一
肝虚实第二
肝劳第三
筋极第四
坚症积聚第五
卷十二 胆腑方(凡七类)
胆腑脉论第一
胆虚实第二
咽门论第三
髓虚实第四
风虚杂补酒煎第五
吐血第六
万病丸散第七
卷十三 心脏方(凡八类)
心脏脉论第一
心虚实第二
心劳第三
脉极第四
脉虚实第五
心腹痛第六
胸痹第七
头面风第八
卷十四 小肠腑方(凡七类)
小肠腑脉论第一
小肠虚实第二
舌论第三
风眩第四
风癫第五
惊悸第六
好忘第七
卷十五 脾脏方(凡十类)
脾脏脉论第一
脾虚实第二
脾劳第三
肉极第四
肉虚实第五
秘涩第六
热痢第七
冷痢第八
疳湿痢第九
小儿痢第十
卷十六 胃腑方(凡十类)
胃腑脉论第一
胃虚实第二
喉咙论第三
反胃第四
呕吐哕逆第五
噎塞第六
胀满第七
痼冷积热第八
大露宿丸
卷十七 肺脏方(凡八类)
肺脏脉论第一
肺虚实第二
肺劳第三
气极第四
积气第五
肺痿第六
肺痈第七
飞尸鬼疰第八
卷十八 大肠腑方(凡七类)
大肠腑脉论第一
大肠虚实第二
肛门论第三
皮虚实第四
咳嗽第五
痰饮第六
九虫第七
卷十九 肾脏方(凡八类)
肾脏脉论第一
肾虚实第二
肾劳第三
精极第四
骨极第五
骨虚实第六
腰痛第七
补肾第八
卷二十 膀胱腑方(凡七类)
膀胱腑脉论第一
膀胱虚实第二
胞囊论第三
三焦脉论第四
三焦虚实第五
霍乱第六
杂补第七
卷二十一 消渴淋闭方(凡四类)
消渴第一
淋闭第二
溺血第三
水肿第四
卷二十二 痈肿毒方(凡六类)
疔肿第一
痈疽第二
发背第三
丹毒第四
瘾疹第五
瘭疽第六
卷二十三 痔漏方(凡五类)
九漏第一
肠痈第二
五痔第三
疥癣第四
恶疾大风第五
卷二十四 解毒杂治方(凡八类)
解食毒第一
解百药毒第二
解五石毒第三
蛊毒第四论
胡臭漏腋第五
脱肛第六
瘿瘤第七
阴第八
卷二十五 备急方(凡四类)
卒死第一
蛇虫等毒第二
诸般伤损第三
火疮等证第四
卷二十六 食治方(凡五类)
序论第一
果实第二
菜蔬第三
谷米第四
鸟兽第五
卷二十七 养性(凡八类)
养性序第一
道林养性第二
居处法第三
按摩法第四
调气法第五
服食法第六
卷二十八 脉法(凡十六类)
平脉大法第一
诊五脏脉轻重法第二
指下形状第三
五脏脉所属第四
分别病形状第五
三关主对法第六
五脏积聚第七
阴阳表里虚实第八
何时得病第九
扁鹊华佗察声色要诀第十
诊五脏六腑气绝证候第十一
诊四时相反脉第十二
诊脉动止投数疏数死期年月第十三
扁鹊诊诸反逆死脉要诀第十四
诊百病死生要诀第十五
诊三部脉虚实决死生第十六
卷二十九 针灸上(凡七类)
明堂三人图第一
手三阴三阳穴流注法第二(上)
足三阴三阳穴流注法第二(下)
针灸禁忌法第三
五脏六腑变化旁通诀第四
用针略例第五
灸例第六
太医针灸宜忌第七
卷三十 针灸下(凡八类)
孔穴主对法第八
头面第一
心腹第二
四肢第三
风痹第四
热病第五
瘿瘤第六
杂病第七
妇人病第八
小儿病第九